行业状况

Industry status

教育行业按照信息系统主管单位的不同,信息系统分为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信息系统”(简称“部门信息系统”)和“学校信息系统”两类。部门信息系统可分为教育部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信息系统(部级系统)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信息系统(省级系统)、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信息系统(市级系统)和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信息系统(县级系统);学校信息系统可分为重点建设类高等学校信息系统(I类)、高等学校信息系统(Ⅱ类)、中小学校(含中职中专院校)信息系统(Ⅲ类)。

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的定级思路是在信息系统分类的基础上,参照国家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标准的等级划分,形成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建议。按主管单位不同,分别对部门信息系统和学校信息系统采取不同的思路进行分析,分别形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建议表(如下图)。实际定级工作中,信息系统所定等级原则上不应低于建议等级。如遇未能涵盖的信息系统,可按照下述定级思路综合分析,确定安全等级。